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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何拿細耳人不喝酒、不剃髮、不碰死屍?拿細耳人運動與宣教有何關聯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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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麼是拿細耳人?


出自於民數記 6:1-21,拿細耳人(Nazarite 或 Nazirite)在《聖經》舊約中指的是一群特別向神許願分別為聖的人。他們的誓言稱為「拿細耳人誓約」。在舊約中,只有利未人有資格成為神的祭司。但神設下了一個特別的約 − 拿細耳人誓約,不論男女、出生背景,給那些願意將自己分別出來一段時間,歸於神的人。


民數記 6:1-21

2 你 曉 諭 以 色 列 人 說 : 無 論 男 女 許 了 特 別 的 願 , 就 是 拿 細 耳 人 的 願 ( 拿 細 耳 就 是 歸 主 的 意 思 ; 下 同 ) , 要 離 俗 歸 耶 和 華 。3 他 就 要 遠 離 清 酒 濃 酒 , 也 不 可 喝 甚 麼 清 酒 濃 酒 做 的 醋 ; 不 可 喝 甚 麼 葡 萄 汁 , 也 不 可 吃 鮮 葡 萄 和 乾 葡 萄 。4 在 一 切 離 俗 的 日 子 , 凡 葡 萄 樹 上 結 的 , 自 核 至 皮 所 做 的 物 , 都 不 可 吃 。5 在 他 一 切 許 願 離 俗 的 日 子 , 不 可 用 剃 頭 刀 剃 頭 , 要 由 髮 綹 長 長 了 。 他 要 聖 潔 , 直 到 離 俗 歸 耶 和 華 的 日 子 滿 了 。6 在 他 離 俗 歸 耶 和 華 的 一 切 日 子 , 不 可 挨 近 死 屍 。

拿細耳人與神立約
圖/ SHINE 攝影組

拿細耳誓約有三件不做の事及其象徵:


  1. 不喝酒,也不吃葡萄和葡萄製品 —  象徵對神的渴望,勝過其他享樂


在古代以色列,酒和葡萄製品並不是不好的,甚至是他們的日常。許下拿細耳誓約,代表願意放下一切世俗的享樂,單單渴望神。以現代來說,人們的娛樂大部分是滑社群媒體、看Netflix、Youtube…等,現代拿細耳人要放下的或許是媒體上的娛樂,將更多時間花在與神建立關係、禱告、讀經上


拿細耳人不吃葡萄與葡萄製品


  1. 不剃髮 — 象徵分別為聖的外在記號


以長髮表明拿細耳人的身份,在公共場合出入時,人們一眼就能辨認出拿細耳人。現代或許不一定是留長髮,重點是一個讓人能知道、感受到你與其他人不同的記號。例如,我們的行為舉止怎樣能讓別人看出我們與別人不同


拿細耳人不剃髮


  1. 不碰死屍 — 象徵自潔,不碰帶來死亡之物

爲耶和華分別為聖的人,需要注意自己是否接觸為自己生命帶來死亡的事物,泛指一切會影響自己屬靈生命,甚至是讓自己的靈逐漸死亡的事物。例如,成癮、A片、毒品、性的不道德...等


拿細耳人不碰死屍,帶來生命枯竭死亡的事物


當宣教士遇上拿細耳誓約——極致的分別為聖


「拿細耳宣教士」,成為宣教士已經夠瘋狂了,還要再加上拿細耳?

宣教士的呼召已經是一條與世界價值觀相悖的道路,這條路充滿挑戰,需要極大的信心與順服。然而,若再加上「拿細耳人」的誓約,是否會顯得更加極端,甚至瘋狂?事實上,兩者有許多共通點,而這樣的結合,或許正是現今基督徒需要思考的一種極致奉獻的方式。


  1. 宣教士與拿細耳人的共同點


(1) 分別為聖,遠離世界的誘惑


拿細耳人透過誓約過一種「不屬於世界」的生活,不飲酒、不剃髮、不接觸死亡,象徵完全屬神。而宣教士也同樣是「分別為聖」的,他們離開舒適圈,進入異文化,放棄安逸的生活,只為回應神的呼召。[1]


一群人舉手敬拜


(2) 信仰的極致承諾


拿細耳人的誓約並非普通的信仰實踐,而是自願立下的極端承諾。同樣地,成為宣教士也需要極大的決心,因為他們願意放下一切,甚至面對逼迫、貧困或孤獨。當這兩種身份結合時,便形成了一種更極致的「全然奉獻」。


立約成為拿細耳人
圖/ SHINE攝影組


(3) 一種屬靈的記號


拿細耳人的外表容易辨識——長髮、禁酒、獨特的生活方式。同樣地,宣教士的生活方式往往也與世界不同,他們的價值觀、選擇與行為,讓人一看便知道他們屬於神。


拿細耳人的屬靈記號
圖/ SHINE攝影組


  1. 是極端?還是對神更深的委身?     


對於世人來說,成為宣教士已經足夠「瘋狂」,因為這意味著放棄舒適的生活、離開熟悉的文化,甚至可能面對逼迫和危險。但如果再加上拿細耳人的誓約,這樣的奉獻會不會顯得過於極端?


從人的角度來看,這可能是一種「不必要的額外負擔」,畢竟,宣教士的生活本來就已經充滿挑戰,再遵守拿細耳誓約,似乎會讓自己更難適應當地文化,甚至可能引起誤解。然而,從屬靈的角度來看,這或許是一種更深的委身,一種對神更徹底的降服——一種願意將每一個細節都交託給神的生命。


拿細耳宣教士與神立約
圖/ SHINE攝影組

拿細耳人的誓約不僅是一種行為上的約束,更是一種心志的宣告,表明「我不屬於這個世界,而是完全屬於神」。同樣,宣教士的呼召本身也是這樣的宣告——「我願意為福音的緣故,放下一切」。如果這兩種身份結合,就形成了一種極致的屬靈旅程,一條極少人願意走的道路。

這樣的奉獻是否過於極端?或許,對神的愛從來沒有「剛剛好」的程度,只有願不願意更深地回應祂的呼召。


正如使徒保羅所說:「不但如此,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,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;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,看作糞土,為要得著基督。」(腓立比書 3:8)

最終,這不僅是關於「做不做得到」,而是關於「願不願意」。願意為了更親近神,為了見證祂的榮耀,而選擇一條超越常規、甚至令人難以理解的道路。你覺得這是一種值得嚮往的屬靈旅程,還是太過嚴苛的要求?



參考連結

[1] 呼召拿細耳人的世代:使青年覺醒、台灣復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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